
2025年度开平市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
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二、服务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
三、资金预算:8万元。
四、服务机构基本要求: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有稳定的注册社工队伍,并在开平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组织;
(三)应具备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四)必须安排足够的社工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服务内容:
(一)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开平市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开展各类残疾人文体健身活动和宣传残疾人事业,并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
(二)配备相关工作人员。项目配置专(兼)职持证社工不得少于2人,管理员不少于1人;健身指导员不少于1人,指导残疾人开展个性化健身活动,培训各类残疾人掌握适宜的体育健身方法。
(三)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实名制残疾人健身档案。
(四)免费提供场所和设施,供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
(五)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服务期限内需举办活动不少于12场,总服务人数不少于300人次,服务对象覆盖全类别残疾人。其中:举办残疾人文体健身专题活动不少于8场、节日宣传文体专题活动不少于4场;对身体不便无法实地参与活动的残疾人要提供送健身上门免费指导服务。
(六)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以礼待人,充分尊重和照顾服务对象的情绪;
(七)根据市残联要求,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运动训练,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体育比赛。
(八)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相关服务。
(九)服务方案需经甲方核定后实施,日常管理和开展活动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日志和记录,并按时提交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服务名单。甲方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项目如下:材料上交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准时性(30%权重)、服务质量(50%权重)、工作纪律(20%权重)。评估方式为审阅工作报告、活动资料,抽样电话复核相关信息等。
六、服务费用组成: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80000元。其中:
(一)日常管理费用:每月1000元,12个月共12000元;
(二)宣传费用:每月500元,12个月共6000元;
(三)专题活动费用:62000元。
七、服务费结算方式
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8万元,支付方式为按期支付:
第一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
第二期:累计完成8场专题活动,并通过评估的,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
第三期:累计完成12场或以上专题活动,并通过评估的,支付服务费总额20%。
如因服务机构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评估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