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各股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我市防火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市残联系统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面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做好迎接2011年标兵文明单位验收,经党组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一)下班时确保将办公、教学设备等关掉电源;
(二)出外或离开时必须停止充电器电源;
(三)严禁在宿舍内擅自煮食;
(四)严禁堵塞杂物等挤占消防通道;
(五)严禁使用各类违禁电器;
(六)严禁乱拉乱搭电线、铁线;
(七)门卫室保安值宿电话务必保持24小时畅通。
单位将不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如有发现,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开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